何瑞华律师亲办案例
对方不愿离婚,律师参与谈判后促成双方和平离婚
来源:何瑞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1
浏览量:586

委托人:钟*萍

   代理人: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案号:(2013)佛南法狮民一初字第455号

案情:钟*萍与彭*升两人在网上认识,2011年9月28日办理结婚登记,后生下婚生女儿彭*欣。由于两人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经常产生矛盾。彭*升有家庭暴力,经常在双方意见不和时对钟*萍实施家庭暴力。钟*萍长期生活在暴力和极度恐惧中,对这样的婚姻生活彻底寒心。因此,钟*萍遂对彭*升提出离婚,但彭*升极力反对,并暴力相威胁。在无奈之际,钟*萍找到我所,请求我所为其解决此事。我所接受其委托,指定黄向律师督办本案。黄向律师经分析认为:这是一起离婚纠纷与抚养权纠纷的案件,本案焦点:双方没有达到感情完全破裂的程度,且彭*升不愿意离婚的态度使案件得到法院支持的难度增大。经仔细分析,黄向律师紧抓对方想得到小孩抚养权的心理,多次和对方以及法官沟通,最终促成双方皆同意离婚,彭*升自愿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

律师点评:夫妻感情出现不和时,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有可能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关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且没有和好可能的证据,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先制定具体方案,并与对方沟通谈判,并进行适当的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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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何瑞华
  • 执业律所:
    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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